“那如果你真的除了抓石虎这个方法之外,没有其他填饱肚子的方式,而且当时不抓就显然没有其他生存的机会了呢?”李法妈问道。
“那我会抓来吃吧。”汤宸玮回答。
“很好,其实大家可以回忆一下昨晚的情况,大家都面临到又冷又饿不知道能不能见到明天太阳的恐惧,假设在类似的情况,你逼不得已作出法律不容的事,法律要处罚你,你觉得合理吗?”
“不合理~~~”大部分同学回答道。
“如果昨天汤同学真的抓石虎来吃了,在法律中有一个叫做紧急避难的概念─对岸叫做紧急避险,紧急避难在法学的专业用语叫做阻却违法事由,也就是可以免除法律责任。相对地,如果你的行为没有正当性,依照你的年龄、身分等,是你不该做的,那就会受到法律的处罚。”陈教授旁征博引着,没想到连对岸的法律她都懂啊,果然有两把刷子,不愧是我爸的大学老师,以及未来的丈母娘。
“依你们的年龄来说,应该都已经满14岁了,以我的专业─刑法来说,未满14岁的人所作出的行为是不罚的,14到18岁则是可减轻其刑,又比如说瘖哑人在刑法中也有减免刑责的规定,都在告诉大家,不同的身分对应不同的责任。”
“教授,有人还未满14岁喔。”陈昱豪起哄道,不断推着身边的国一学弟程谊欣。
程谊欣一脸无奈地忍受着学长的另类霸凌,却还是专注地听着陈教授的讲演。
“不用尊称我为教授,叫我老师就可以了;刚刚都说未满14岁没有刑事责任了,你还敢欺负他,不怕被扁吗?”陈教授笑道。
听到“没有刑事责任”这句免死金牌,程谊欣开玩笑般揍了陈昱豪一拳,陈昱豪正要还击,陈教授劝阻着道:“喂喂喂,他打你没事,你打他可有事喔!”随即程谊欣又装模作样揍了陈昱豪几拳,逗得大家哈哈大笑。
“虽然说未满14岁在刑法上没有责任,可是法律的种类繁多,不代表在其他法律中没有责任,例如民事上可能会让你的监护人连带赔偿─你爸妈赔偿完不会揍你一顿吗?行政责任上则可能会让你监护人对你实行管教,没人管教的话就送到少年或儿童福利机构馆收容,美其名是收容,其实就是限制行动自由过团体生活,想想看,你在这边和大家睡同一个帐篷,过个两三天当渡假可以,可是如果每天都这样过,失去相当程度的自由,其实就和当兵或坐牢没两样了。”陈教授轻松风趣的谈吐让大家如沐春风,都聚精会神在听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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