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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男友虽然因为余欢决定留在首都,但坚持了三年后还是放弃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生活的压力,因为同居后显露的越来越大的观念的差异,因为彼此忙碌对感情的疏于打理,还有——因为余欢薪水逐渐有超越男友,对方自尊开始微妙的失衡。

        余欢毕业后的第三年,男友提出分手,决定回了老家,接受了父母的安排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甚至没有问她愿不愿意跟他一起回家乡发展。

        余欢只能被迫接手分手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分手的后劲又是巨大的,哪怕当时不觉得有什么,哪怕理智知道关系已经结束了,可大脑某些区域还是不会不由自主地活跃,让她不由自觉的想联系对方,一遍遍回忆和对方在一起的事情……

        余欢煎熬地在首都继续坚持了半年,最终在一场大病中,因为父亲的一句“回来吧”,而选择了回到现在城市。

        比起首都,这里气候更好,离家更近,同样是国际大都市,不愁工作的发展;也有不足——这里没有法律界的校友,没有积累的人脉,几乎等同于重新开始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好在余欢入学早,毕业后工作了两三年,也不过刚满二十四岁。

        她还能吃苦,学东西也很快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找了一份新工作,重新振作,亦重新忙碌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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