玉米的产量天生比小麦高出不少,而且对土壤要求低,加上叶子的改造,说不定能很快取代小麦,成为边陲镇的主要口粮。
肖恩又解开另一个包裹,拿出一团圆乎乎的褐皮作物,“这个是地蛋,我在碧水港的旅馆里吃过,切成条泡在水盆里,嚼起来很脆,有股淡淡的香甜味。”
看到这熟悉的外形,罗兰心里感慨万分。
这分明就是土豆啊!
他用手指抠开沾满泥土的外皮,露出里面深黄色的薯肉——和后世的比起来,此时土豆个头不大,块茎颜色偏深,而且不是每块都长得跟鸡蛋一样。
他注意到袋子里还有像胡萝卜一般呈长条形的土豆。
“这东西碾碎了蒸成糊状更好吃。”
“呃……殿下您吃过?”
“嗯,王宫宴席里吃过,”罗兰决定撒一个谎,因为地蛋这名字是在太难听了,“御厨们也不叫它地蛋,而是称之为土豆。蒸出来的美味小吃叫土豆泥。”
“原来如此,不愧是殿下,真是见多识广。”肖恩感叹道,他将最后一个撑得笔直的包裹打开,抽出一根黑皮棍子,“殿下,我觉得这个作物才是最重要的。碧水港的蜂蜜十分便宜,很大程度就是因为它。我在酒馆里听到的消息,他们有越来越多的农田开始转种糖棒,这种神奇植物的秆子竟然是甜的,削掉外皮后可以榨取糖水,价格是蜂蜜的十分之一,喝起来却有着不逊于蜜*水的甘甜。”
“……”罗兰很想说这种作物自己也见过,顺便把名字改成甘蔗,但想想还是算了,以后让领民们种植时再纠正也不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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