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进入会客厅前,普瑞斯又被搜了一次身。这一次搜身要细致得多,从上到下每个能隐藏小刀或匕首的地方都被摸了一遍,连鞋底也没放过。

        随后他在大厅中见到了击败公爵联军的人——灰堡四王子、边陲镇领主,以及新的西境执掌,罗兰.温布顿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名王子有着一头象征王室血脉的灰色长发,面孔看起来十分年轻,顶多二十来岁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没有束发,也没有佩戴任何冠冕。

        握着鹅毛笔的手指修长,同样的,在他手上看不到一枚珠宝戒指或指环,就连手链也没有——这在贵族中十分罕见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普瑞斯.迪萨,麋鹿伯爵的骑士?”罗兰靠在椅子上,翻看着手中的名单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是的,殿下。”普瑞斯单膝跪下道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到现在都很难相信,就是这样一个脸上连根胡子都看不到的人,能率领一帮矿工和猎户,击败盘踞西境已久的莱恩公爵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识字吗?读和写呢?站起来回答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都会,殿下,这是一名骑士最基本的要求,”普瑞斯晃悠悠站起身,忽然想到有些老骑士被册封时灰堡还没流行起文武双全这一套,又补充道,“我是说,新一批骑士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近三十年来,以武力和战功被册封的骑士越来越少,其他方面的考量也随之增多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不会提笔写字、公文,很难被领主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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