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侵略军在对抗日根据地血腥“扫荡”中,推行野蛮的“三光”政策,犯下了累累血债。

        据统计,从1937年—1945年,仅晋绥、晋察冀、冀热辽、晋冀鲁豫、山东、苏皖、中原7个抗日根据地,中国军民就被日军杀害318万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在侵华战争中,日本公然违背国际法,在中国研制和使用细菌武器,进行细菌战,大量残杀中国人民。

        臭名昭著的“第731部队”、“第100部队”等细菌战部队,总人数达2万余人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们还对实验对象进行活人解剖。

        每年用于试验的人达400—600人。

        据不完全统计,从1939年—1945年8月,“731部队”至少残害了3000多人。

        从1940年下半年开始,侵华日军开始大量使用细菌武器,如感染力强、传染迅速、杀伤力大的霍乱、伤寒、鼠疫、炭疽病等菌种,以及白喉、痢疾等细菌。

        日军进行细菌战的区域遍及华北、华中及重庆等广大地区,残杀中国军人和无辜居民数十万人。

        除使用细菌武器外,日本还从侵华战争一开始,就使用化学武器。

        日军还在中国居民区施放毒气,并在水井和河水中投毒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