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派西侃侃而谈,的确是个才思敏捷的家伙。
“沙摩塞是那种已经见惯世情的人,不同于米尔斯这样看着电视长大的年轻人,他喜欢古典音乐,善于在文献中寻找答案,所以一步步地破解了这个案子。但也因为见惯了世情,所以对很多事情冷眼旁观缺乏热情。”
弗里曼评论着自己的角色,“不过我喜欢他最后那句台词,‘海明威说,世界是美好的,是值得我们奋斗了,我同意后半句。’”
“虽然生活还算美满,但米尔斯和大多数年轻人一样血气方刚、冲动易怒,所以最终被约翰·杜选为了‘愤怒’的代言人。”
这是丹尼斯对自己角色的看法。
“很好,你们的看法都很有价值。”
聆听着演员的看法的阿德里安笑着点了点头,然后后转向了坐在旁边从头到尾都没有出声的芬奇,“那么你呢,大卫?”
芬奇低垂着脑袋,搭在一起的双手的食指有节奏的相互敲击着,因为棒球帽的缘故,看不清他的表情。
几秒钟后他抬起头来,若有所思地看向阿德里安:“你想表达的主题是什么,艾德?或者说……你编写这个剧本时是怎么想的?”
“怎么想的?”
阿德里安挑了挑眉,“如果你是想问我对约翰·杜的看法的话,大卫,我只能很遗憾地告诉你,我什么看法都没有,我只是在编写故事,只是这个故事足够精彩就行了。至于电影所想要表达什么主题,那是导演的责任,制作人需要保证的是故事的可看性,而且即便是导演,也不应该在作品中流露过多的观点,说一半,另一半让观众去猜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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