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是乎,康剑飞成功了,因为观众确实看得很爽,看过之后还大呼过瘾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片子不用燃烧大脑,端着爆米花桶喝着可乐,吃吃喝喝的同时,就能和小伙伴女朋友高高兴兴地度过两小时。

        也正因为是一部爆米花商业片,所以美国媒体对《盗墓笔记》的评价,远没有《卧虎藏龙》那么高。

        但作为一部高质量的卖座商业片,已经足够值得美国的影评人们吹捧——其中一部分是花钱请的笔杆子。

        美国两大娱乐行业报刊之一的《好莱坞报道者》,这次花了整整半个版面评价《盗墓笔记》:“《盗墓笔记》是根据康剑飞导演本人的同名改编,不过据他所言,这个故事是先有的剧本,然后才决定创作成。

        好莱坞的导演们拍过很多冒险类型片,如果要拿一部和《盗墓笔记》做比较的话,那肯定就是斯皮尔伯格的《印第安纳琼斯》。

        《印第安纳琼斯》最吸引人的地方,在于影片中神秘的宝物、惊心动魄的历险和浓郁的异国风情,这三点在《盗墓笔记》中都有完美的体现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硬要说一点不同的东西,那就是影片的风格大不相同。以往美国观众所熟知的冒险片,基本都带有明显的西部片风格,就连《印第安纳琼斯》也是如此。《盗墓笔记》带着神秘的东方韵味,这部影片的热卖,很大程度是因为它刷新了人们对冒险片的一贯印象,新奇的观影必然会刺激票房的增长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《好莱坞报道者》的影片算是中规中矩,说出了《盗墓笔记》的优秀之处,但也没有夸得太厉害。

        其他一些报纸上面,一些看爽了的影评人就开始玩命吹捧了,认为《盗墓笔记》是一部难得的商业片经典。

        夸的人多,自然有就一部分人骂。甚至有的是为了骂而骂,纯粹鸡蛋里挑骨头,这样可以吸引眼球,并且显示出自己的别具一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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