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剑飞知道李母是台湾人,最熟悉的明星就是林青霞、林凤娇,于是对症下药地忽悠道:“那是当然。林青霞和林凤娇刚开始也是普通的女孩儿,一个在逛街时被星探发现,一个在舞厅当舞女被导演看中,于是拍电影就一炮而红了。你女儿李赛凤长得不比她们差,缺的就是一个机会,而我正好可以给她这个机会。别的不说,只要你女儿拍了我的电影,三年内赚的钱,就足够你们全家搬出公屋,住进自己的大房子!”

        李母被康剑飞描绘的未来给弄得眉开眼笑,主要是赵雅芝在旁边,大大增加了康剑飞说话的可信度。

        赵雅芝在一边听着康剑飞满嘴跑火车,突然发现这家伙不仅满腹才华,连骗人都这么在行,自己不就是天天被他哄得高兴吗?

        李母还未说话,康剑飞又是一桶冷水浇下来:“不过想要当明星,可不是简单的事情。首先你女儿现在是个新人,她这部电影的片酬只有3000港币,这已经是当年林青霞拍《窗外》时的一倍了。还有就是这部电影只能让你女儿小有名气,真正想成为大明星的话,就必须要有公司对她进行专业的培养、包装和宣传。我的东方梦工厂别的不行,但培养明星的能力还是有的,我们公司就是一家制造明星梦的工厂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李母已经完全相信康剑飞的话,心想:是啊,要当大明星肯定不容易,这位康先生说得有道理。

        康剑飞拿出两份合同,继续道:“如果你女儿想成为大明星,现在就可以和我的公司签订经纪合约,我保证她每年至少能出演一部电影。只要我违背这个承诺,这份合约自动作废,而且我会付给你们二十万元的违约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李母端着合同读起来,她一个普通家庭妇女,哪里看得明白合同里潜藏的道道,只觉得这合同处处为自己女儿着想。

        另外那个合约期限十年也无所谓,反正十年之后女儿才24岁,还年轻得很。

        康剑飞一脸真诚地笑容,将笔塞到李母手中,说道:“李太太要是觉得很是,不如我们现在就签了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李母像是中了傀儡术一样,拿着笔就要签名,当笔尖碰到纸面时才猛地反应过来,抬头对康剑飞说:“要不等我丈夫回来再讨论一下吧?”

        康剑飞不知道李赛凤的父亲是什么情况,万一是个死板保守的偏执性子,那岂不是节外生枝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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