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们一定觉得奇怪吧?中国在这方面还真是最开明、最人性化的,没有之一。
因为如我和妈妈的关系,哪怕真的发生了性交乱伦行为,也只有苦主爸爸能起诉我们。
第三方、任何人和政府都没有办法发起公诉。
而且起诉理由只能是妈妈和未成年人通奸,以性侵未成年人的罪名控告妈妈(和未成年人性交无论是否双方自愿,形同成年人一方强奸)。
如果我成年了和妈妈乱伦通奸呢?
那么情况仍然相同,只有爸爸能起诉我们,而且还是以婚内出轨为罪名起诉妈妈,哪怕胜诉也就是离婚和切割财产时多分一点。
况且我已经成年,也有继承权,哪怕属于过错方剥夺继承权,也不用付出什么别的代价,更不会坐牢。
只要两情相悦,乱伦在中国几乎没有什么严重判罚,也不是一个单独罪名。排除性侵未成年人这个重罪,其他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。
换成中国大陆以外的地方,在台湾香港日本韩国,美国欧洲乱伦都是公诉罪。
如果被任何人发现,都可以举证给官方,由任何人或者官方公诉审判。
而且量刑非常非常重,差不多相当于杀人放火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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