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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“哎。”楚关山轻轻一叹,喃喃道:“能找到遗骸就不错,狼再饿,总不会把骨头全吞进肚子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有了这个信念,楚关山就有了一丝信心,可是抬头一看漫山的白色,他又气馁了,婴儿骨架不大,大雪轻易就能把骨骸掩埋,想到这,楚关山又是一叹:“反正尽人事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叹完,他跟随着黑背,漫山遍野地寻找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整整找了一个上午,也找不到任何痕迹,阴霾的天空又下起了雪,楚关山有些累了,坐下来喝口水,准备给黑背吃一些自制的狗粮,突然,黑背飞速跑来,汪汪狂吠,转身就跑,楚关山一惊,马上收拾跟上,追了几十米,在一灌木丛里,赫然挂着一片残布,米黄色,有血迹。

        楚关山找来一根树枝,把残衣勾到手,用手一摸,再用鼻子一闻,心里既喜也悲,喜的是,残布是米黄色,应对了李淮所说婴儿身上的衣物颜色,而残布上的血迹犹新鲜,婴儿有可能就在附近。

        悲的是,有血迹几乎等于死亡,狼嗜血,包裹婴儿的布衣都已被咬烂,婴儿哪还有命在。

        楚关山摇了摇头,把残布小心翼翼地放进皮袄里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走,我们去掏掏狼窝,可能找到骨头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楚关山给黑背喂了一抓狗粮,眺望远处的山林,他隐隐有些怒火,与野狼打了十几年交道,他了解野狼,知道野狼懂人性,国家禁令射杀野狼,野狼很快就感受到人类的善意,日积月累,它们对人类只有警惕,而不再惧怕,仿佛心有灵犀,大家相安无事,和睦相处,极少有攻击人类的事发生,就算是攻击人类的家畜,一旦受到人类严厉反击后,野狼也不再犯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没想到,野狼不仅仅攻击人,还杀死婴儿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野兽就是野兽。”楚关山越想越怒,他知道狼窝在哪里,就如同养蜂人很清楚野山蜂的蜂巢建在什么地方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翻过一座山,进入一处人迹罕至的密林山腰,在黑背指引下,楚关山终于找到一处很隐秘的狼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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