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遇到高利贷,人们可无理由不偿还,合法!
三、法院在遇到高利贷纠纷案件时,无条件站在借款者一方,并对放高利贷者施以严厉惩罚。
总之,这几条综合起来的意思,就一句话:放贷非法、赖账无罪!
如此简单粗暴的法律,几乎要把所有形式放高利贷行为,推上死路,赶尽杀绝。
这个做法的出发点,秦天当然理解,毕竟超前消费,是对未来的透支,是对资源的透支,不论高利贷还是低利贷,一旦泛滥成灾,社会的两极化、混乱化、提前享乐化、资源透支化现象,必定会把一个健康的、稳定的社会机体,给腐蚀的千疮百孔、丑陋不堪。
毕竟未来可以透支,未来,迟早也会偿还。
但秦天那里管的了那么多!
欠债还钱,天经地义!
当老赖,不还钱,可以,警告、严厉警告,警告无效,夺你家产,要你小命!
一周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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