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过以卢律师的经验,打个医损案轻轻松松,我过去说是督导一下就行了,反正案件的大部分材料都是卢律师准备的,我只负责在我们落于下风的时候修改法律,就可以做到反败为胜。
怪不得心海律所打官司的胜率这么高,或许之前老傅也没少做手脚。
我暗自坏笑,心想跟着母女俩玩了这么多轮,好歹也为她们出了一点力。
医疗损害赔偿的金额包括医疗费、丧葬费、误工费、交通运输费等等,只要给出票据就可以证明医疗事故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。
而证明金额和医疗事故的相关性,需要专业鉴定机构的认定。
所以今天的我,将跟着卢律师前往我们区的基层人民法院,去做一次“鉴调”。
这原来是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,现在医疗事故也有这种处理办法,就是医疗鉴定程序和调解程序来联合调解,化解当事人纠纷的程序。
我方跟医院那边没有深仇大恨,对方说要调解我们肯定是愿意的,毕竟调解程序肯定足够简单。
但是当他们给出调解方案的时候,如果赔偿金额达不到我们的要求,我们还是有权拒绝,继续走诉讼程序的。
比如现在,市人民医院请了秦宫律所的律师来“鉴调”,他们其实已经做好了调解方案的,但是我扫了一眼,远远达不到我们诉讼请求要求赔偿的金额,自然是推拒了。
换作平时,拒绝了就拒绝,调节不了还要继续走程序,摇珠决定鉴定机构,然后认定医院方医疗事故的责任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